-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66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4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区属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各单位举报房建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建规〔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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