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4-00071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8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根据《关于印发〈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16〕113号)要求,在2024年第三季度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鲤城区在建项目30个,符合本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项目14个。本次检查采取听、查、看、问、测等方式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累计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110分,项目经理记分110分,监理单位记分57.7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记分57.7分,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二是个别项目专用开关箱有外接电源不符合要求;三是个别项目防扬尘措施不到位,部分围挡未做喷淋;四是个别项目灭火器配备不到位。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施工班子成员多次未考勤打卡、长期不在岗;二是个别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旬开展自查不符合要求;三是个别项目梁、柱、剪力墙箍筋设置不到位,锚固钢筋长度不足;四是个别项目地下室、楼梯间墙面存在渗漏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由区安全质量中心对检查中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记分最多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约谈;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列为“双随机”检查的重点对象。
(二)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一是要依法合规履职到位。辖区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对安全员配备、到位,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安全日志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依托“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辖区在建项目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持证情况开展1轮“大起底”,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通报曝光。二是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辖区各在建项目要加强对项目危大工程的辨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超危大施工条件核查、巡视检查和组织验收等程序。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结合四季度“双随机”“四不两直”等工作,将信用等级为C级或日常已掌握一些管理情况较差的建机一体化企业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三是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辖区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喊话”制度,强化作业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条件、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检查,规范作业行为,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结合四季度“双随机”“四不两直”等工作,落实“逢查必检证书”,及时发现并移交假证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继续落实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关键岗位打卡。辖区各在建项目继续落实每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工作(建设单位负责人需自查1次/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自查3次/月,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需自查4次/月;监理单位总监需自查3次/月,专监需自查4次/月,监理员需自查4次/月)。局建工股和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盯紧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3类关键人员,结合日常检查将“施工现场”转变为备案人员“述职现场”,倒逼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局建工股要在每季度合同履约评价中,严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打卡情况,督促项目备案人员全员打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根据一体化平台考勤记录,对到岗履职率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予以动态监管评价记分,连续两个季度存在未到岗履职的,要严肃进行查处。
(二)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城市扬尘整治仍在持续,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务必要按照“六个100%”,特别是以涂山街站点为中心,半径2km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工作。处于土方开挖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要全天候开启;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的项目,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他阶段喷淋系统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要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属于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地,未施工前应先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进行室内外装修施工的项目,砂浆机和建筑废渣临时堆放点周边均要设置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区住建局在建工程巡查专班将开展日常巡查和四不两直检查工作,对违反扬尘管控措施“六个100%”的施工单位第1次督促整改,第2次记分约谈,第3次立案查处。
(三)开展全区在建项目质量通病整治行动。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根据项目特点和常见质量通病类型,制定自查清单,内容主要涵盖混凝土结构、钢筋、水电安装等方面,对自查发现的质量通病问题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问题所在位置、严重程度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整改。区安全质量中心应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抽查,对存在质量通病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2024年鲤城区第三季度建设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