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工作部署,区住建局制定了《鲤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暨全市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二、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关键人员履职。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关键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打卡要求,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是否运用“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按规定频次开展有效检查,加强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前人员上岗资格、安全环境条件、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作业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项目部是否按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配足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是否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喊话;专项方案实施前,方案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开挖作业的,是否对挖掘机司机进行专项交底。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对深基坑、高支模、爬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清单辨识及公告、方案编制及论证、巡视检查及验收等管控措施,方案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判定情形;监理单位是否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四)工程机械和吊装。重点检查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前(包括基桩静载检测时吊运配重块过程),作业范围是否设置警戒线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支设位置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是否违规使用骑行式助力电动斗车运载物料至楼层;是否存在使用螺纹钢“串吊”箍筋、“箍筋套箍筋”、长短料混吊、未绑扎牢固等问题;是否存在吊具、索具已达报废标准仍在使用情形。
(五)高处作业。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五点式安全带;各类操作平台、作业平台搭设后,是否稳定牢靠;吊篮正常工作时,是否存在人员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等违章作业行为。
(六)施工现场消防和动火作业。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组织对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管理等进行检查;是否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将清理作业现场易燃可燃物、设置符合作业环境防火措施等作为审批前重点查验内容。
(七)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危大工程管控;作业单位是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
三、行动步骤
(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阶段(2025年3月31日前)
辖区各在建项目要对照检查内容,通过“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认真开展全面自查,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区安全质量中心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住建行业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聚焦深基坑、高支模、爬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在3月31日前,综合运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查应排未排、应改未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阶段(2025年3月31日—5月31日)
区安全质量中心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应用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泉建建〔2025〕11号)等要求,在督促辖区项目参建单位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前一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梳理确定一批未按规定落实检查、检查“零问题”“走过场”以及安全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发生事故概率较高的“不放心”项目清单,严格实施差异化监管,开展精准执法,曝光典型执法案例。4月2日、4月29日前,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将辖区“不放心”项目清单报送至局建工股,由局建工股上报市住建局,列为本阶段“四不两直”以及各类督导检查的重点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全员责任制拓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调整充实安全监管力量,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提升工作质效。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加强对辖区项目安全员履职能力的抽查考核,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要充分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市、县两级国企承建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风险的,要将有关情况抄送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区两级国企的上级公司及国资监管部门,切实提升检查质效。专项行动期间,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检查,加强第三方检查质效评估,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依法曝光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行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的通知》(泉建安〔2025〕1号),选树一批落实全员责任制拓展标准化提升标杆项目和达标安管人员优秀案例,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我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标准化典型提档升级。
区安全质量中心要认真总结本次“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切实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并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于2025年6月3日前报送至局建工股。
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22355820;电子邮箱:lczjjgg8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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