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5-00056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1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4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5-12-04 09:31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股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强化我区建设工程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2025年7月10日起,在各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督查检查的方式,通过现场听、查、看、问、测等方式,抽查全区基础范围的18个在建项目,共发出18份《责令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记分。

      此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专用账户落实情况,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情况,区重点项目按合同履行工期情况,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合理工期、按时支付工程款、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安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企业法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带队检查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资金、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施工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关键工序节点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等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录入劳务实名制考勤系统;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废土安全文明运输及小型工程机械管理等情况。同时,我局随机抽取了检测单位专家,对塔吊、施工电梯和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抽查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建设单位均能够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本次检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基本能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三是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围挡、车辆冲洗、渣土密闭运输、场地硬化及绿化覆盖总体达标,外脚手架及工程围墙喷淋系统基本配备到位,扬尘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四是多数责任主体能认真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抽检在建工程项目建筑用砂、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情况,合格率100%;抽查混凝土回弹情况,合格率100%。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提供材料采购合同和支付凭证、设备租赁合同和支付凭证;二是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三是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到岗。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完全、高压洗车设备缺失;二是个别项目存在施工现场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三是个别项目分配电箱、末级箱(手提箱)漏电保护器失效;四是个别项目存在临边防护缺失。

      (三)工程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存在蜂窝麻面质量缺陷;二是个别项目存在砌体拉结钢筋数量不足;三是个别项目砌体后置拉结筋未进行轴向受拉承载力检验;四是个别项目地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未对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测。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仔细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当前已进入冬季,大风、低温等不利天气增多,各在建项目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结合季节特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持续聚焦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专项检查台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市政管网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把质量关,强化管材进场检验和隐蔽工序验收,重点防范因基础沉降、回填不实等导致的管道接口渗漏、破裂问题;严格落实施工管道闭水试验要求,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回填;及时清理管井内杂物,保障管网畅通。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年度工作安排,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围挡、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务必按照“六个100%”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土方开挖阶段应确保喷淋系统全天候正常运行;地下室结构施工阶段,喷淋每日开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他施工阶段喷淋每日开启时间不少于15分钟。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及场地应及时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的项目,须在砂浆搅拌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有效降尘设施;现场垃圾应分类存放、密闭管理,并及时清运;在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喷淋、喷雾等降尘措施。

      (三)深化应用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应用“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按规定次数完成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必须真实开展并录入隐患信息,按规定时限整改反馈,杜绝“零问题”走过场的形式化检查。对未有效落实或检查流于形式的项目,将纳入我局开展“四不两直”重点检查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

      附件:鲤城区202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