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2-00078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2〕1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9
各物业企业:
根据11月25日至11月28日检查情况及上级通报,发现仍有部分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小区出入口管理不到位,未对进出小区人员测温、验码,个别小区岗亭无值班值守;小区宣传不到位,未播放防控宣传音频;重点人群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频率等。
经研究,决定对泉州市永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物业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请全区各物业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确保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平稳可控。我局将不间断开展巡查督导,对存在问题拒不整
改或被多次通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物业企业,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批评小区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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