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3-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5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1
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
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服务便利度,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闽建办住〔2017〕1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公租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建住〔2023〕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公租房申请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公租房申请证明手续。结合公租房信息系统和我区实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请证明纸质材料
申请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或者“公租房APP”进行网上申请。相关信息仅需根据线上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拍照上传。为缩短申请的整体审批时间,相关上传审批要件务必清晰、完整。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具体包括:授权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应按相关审核部门要求重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推行承诺及授权查询
申请人仅需作出告知承诺并进行个人信息查询授权,取消原由申请人递交的户籍、婚姻、收入、社保、工商注册等纸质材料,改由大数据联网进行线上和线下联合审核,实现“无纸化”申请,减轻群众申请材料负担。
简化申请手续后,核查信息主要依托公租房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联网自动采集、实时核对。
三、申请渠道
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公租房APP等渠道申请。
(一)渠道一: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①访问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
②在网站首页搜索“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选择“[福建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
③用户登录,可选择“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在“个人登录”中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完成登录;
④进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并填写相关信息;
⑤根据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拍照上传后提交。
(二)渠道二:通过“闽政通”申请
①进入“闽政通”主页搜索“公租房”
②授权用户登录;
③进入“资格申请”功能;
④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⑤根据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拍照上传后提交。
(三)渠道三:通过“公租房APP”申请
①申请人下载公租房APP;
②申请人注册并实名认证;
③定位“泉州市”,点击“资格申请”;
④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⑤根据页面的相关要求选择要件类别进行拍照上传后提交。
对于不熟悉网络申请存在困难的家庭,可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住房保障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线上申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今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调整修订的,以新修订调整要求为准。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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