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3-00066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1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6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协商选定鲤城区红梅新村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3-11-06 10:08

    鲤城区红梅新村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公平、公正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3年11月13日前从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五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被征收人应在2023年11月13日前将自行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若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在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泉州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8号楼305室)通过公开抽取的方式随机选定五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资质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基准价进行评估。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取得资质备案证书。

      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及参与公开抽取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一、开元街道红梅社区联系人:俞万锦

      联系电话:15880625563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崇福路61-8

      二、开元街道梅山社区联系人:陈玲玲

      联系电话:15959851500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俊北路298号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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