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3-00070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1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部门对鲤城区水生态治理中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现予公布。
公布内容如有遗漏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即与征收实施单位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浮桥街道联系人:吴军花
联系电话:15715987180
联系地址:鲤城区浮桥街168号
附件:鲤城区水生态治理中心房屋调查摸底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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