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部门对江南乌石滞洪湖片区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现予公布。
公布内容如有遗漏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即与征收实施单位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浮桥街道联系人:陈嘉玮
联系电话:15905912858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兴贤路432号
附件:江南乌石滞洪湖片区房屋调查摸底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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