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05-21 10:10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鲤城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出入口人员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的要做好人员登记,并结合4月小区民宿登记摸排情况,及时劝阻小区业主不得将住宅小区、商品房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SOHO等套房改造为民宿用于经营,对屡劝不改的业主要及时书面报告属地街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同时,要做好人员出入登记、书面劝阻、报告等内页资料管理工作,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未落实小区公共秩序管理的小区,将进行全区通报,并扣除相应企业信用分。

      附件:鲤城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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