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64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7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4年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做好环境卫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消防及秩序维护以及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打击违规民宿经营等方面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确保物业区域的安定祥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要结合小区实际周密部署,制订完善的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管理力度和检查频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到位、督查到位、监管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提前对员工、住户开展消防等安全演练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其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三是落实重点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小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理消防通道、楼梯、楼道、地下室等杂物和易燃物,排查整治乱拉电线现象。加强小区现场安全提示和消防等安全管理,严格用电用水用火管理,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一要组织力量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每日有安全检查、巡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应重点关注、提醒住户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二要做好小区内防坍塌、防洪防汛、防雷电等各项措施,严防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三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以及综治等部门工作检查, 有效遏制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人员值守,做好值班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坚守岗位,全面掌握小区安全动态,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和应急救援准备,值班人员要到岗尽责,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打击小区民宿经营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告知小区业主出租房屋进行经营的危害,及时排查小区安全隐患,加强小区人员出入管理,与所在社区、街道的联动配合,及时报告小区存在经营民宿的情况,做好宣传工作,严格禁止擅自在小区出租房屋进行经营。
国庆节日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提高认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舒适、整洁、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即日起将组织人员对各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信用分。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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