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70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4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4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闭环,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鲤城区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鲤城区人民法院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鲤城公安分局 鲤城区司法局
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建立服务为主、管理为辅、执法支撑“三位一体”的小区治理新模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秩序,常态化落实跨部门联勤联动,切实做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通物业管理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分工责任
鲤城区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由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安委办、公安分局、司法局、住建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共同组建,各街道,区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协调常态化、职能不转移”“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密切配合,联动互助,共同推进。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落实物业管理各项法规政策措施,明确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经费。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依法查处物业小区周边占道经营、擅自堆放物料、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等违法行为。
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相关违法行为,稳妥高效办理相关民事案件,包括拖欠物业费、法拍房物业费纠纷等。发挥司法调解专业性优势,指导协助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诉调对接,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案释法,开展联合普法,增强民众守法意识和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重点围绕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人防工程保护等领域,通过工作提醒、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检察建议以及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促进提升小区依法治理水平。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用作生产经营的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群众举报涉及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小区加强治安防范、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小区保安管理;加强对出租房屋内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依法查处侵占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指导住建、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行为劝阻报告职责,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等行为;监督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依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物业小区新改扩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等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物业小区周边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城市违法建设行为;对侵占、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侵占、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用部位、公共场地进行处罚;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住宅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的处罚权。
消防救援部门:加强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履行物业小区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照职权分工,依法查处或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查处物业管理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8+X”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
1.强化问题解决。依托“市物业综合监管系统”物业投诉“直通车”模块、区住宅小区管理系统“投诉中心模块”,接受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直接派发至物业企业处理,物业履行上报职责,上报无法处置、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问题,后台系统依据部门职责清单将问题派发至相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了解处理并将结果上传,由问题发起人评价处理结果,切实有效推动问题解决。
2.建立会商机制。建立物业行政执法部门“通讯录”,及时交流沟通和转办日常执法检查和信访投诉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住建局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区直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涉及重大事项的,报请区政府专题协调推进,通过统筹发挥物业行业各执法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投诉问题,努力提升业主满意度。
3.开展联合行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住宅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三)强化宣传教育
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居民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四)加强日常联络
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事务,协调衔接日常工作落实,建立通报会商机制,对发生在小区内的重大违规事件,要及时通报情况,及时掌握执法检查、办案进度,督促落实责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附件:1.物业上报问题处置流程图
2.法律咨询单
3.重点关注单/催办单
4.联合执法商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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