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4-00095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4〕1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7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泉州市宏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4-12-18 17:13

    泉州市宏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属地鲤中街道、清正社区反映你司拒不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拒不填报小区“案头册”和公共资源摸排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司进行通报批评,扣除企业相应的信用分。同时,责令你司于12月18日前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特此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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