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泉建法〔2024〕3号),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序号 |
权力类别 |
审核范围 |
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1 |
行政许可 |
通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或者作出撤销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
2 |
行政处罚 |
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住建系统实施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闽建法〔2021〕2号)等 |
备注:提交资料、审核重点应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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