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1
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及内沟河水质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心市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市区提质办〔2023〕9号)文件精神,我区大力推进住宅小区办理排水许可证工作,各物业企业能积极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在配合相关部门办理住宅小区排水许可证。经研究决定,对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鲤景湾小区)、福建中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辉映江山小区)、泉州市汇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鲤城分公司(新天美地苑小区),3家物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望各物业小区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主动作为,再接再厉,共同推进住宅小区排水专项整治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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