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5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1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4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5-11-03 15:56

    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全区物业服务行业职工学先进、拼技能、创品牌、争贡献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中共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泉州市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

      鲤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

      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妇女联合会

      竞赛组委会:成立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泉州市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筹备及实施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形式

      (一)物业管理员

      1.考核范围: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事务、物业服务规范等相关内容。

      2.考核形式:本次物业管理员竞赛以辩论赛和场景模拟小品赛的形式进行。辩论赛通过“立论(个人观点)-辩手诘问-专家提问-总结陈词”四个环节展开,全程现场竞技。场景模拟小品采用公司内部人员自由组合进行角色扮演,编排物业管理员日常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场景,如业主办理交房、装修、处理投诉等。

      3.参赛人数:每支参赛代表队(即:每个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员参赛选手2名,配合场景模拟小品赛角色扮演的助演嘉宾不超过3名。

      4.竞赛成绩:个人名次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物业管理员个人总分=辩论赛100分×50%+场景模拟小品100分×50%。物业管理员工种团体得分为2名参赛选手成绩之和。

      (二)秩序维护员

      1.考核范围:物业管理秩序维护礼仪礼节、交接班、巡逻、交通指挥及安全应急技能等相关内容。

      2.考核形式: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与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两项考核。

      3.参赛人数:每支参赛代表队(即:每个物业企业)由5名成员组成。

      4.竞赛成绩个人得分=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个人及整体形象展示+交接班展示+巡逻展示)团队得分除以5+车辆指挥个人得分+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团队得分除以5。

      5.秩序维护员团体总分=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得分×30%+交通指挥个人得分总和×30%+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得分×40%。

      全场技能竞赛团体总分为二个工种的团体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程序

      在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物业客服人员、秩序维护员,从业年限在2年以上且在参赛企业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截止报名时间)均可报名,秩序维护员参赛选手可提供连续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7名选手(物业管理员2名、秩序维护员5名)组成,领队须是非参赛选手,各参赛企业均须成立工会组织。

      各参赛企业报送选手名单时,须上报一名领队负责本企业参赛事宜(非参赛选手),请各参赛企业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以下资料:

      1. 参赛选手报名表填写后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表见附件2;

      2. 选手近期两寸彩照电子档;

      3.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4. 参赛企业工会组织批复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5. 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6. 物业管理员参赛选手在企业连续缴交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公章);

      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251407761@qq.com,联系人:陈小燕,联系电话:13959929985(微信同号)、15359539422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本次竞赛各工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视具体参赛单位数而定)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物业管理员第一名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向区总工会申请授予“鲤城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秩序维护员第一名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向区总工会申请授予“鲤城区金牌工人”荣誉称号。

      已获得全国、省、市级“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已获得“鲤城区技术能手”、“鲤城区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参加同一项目等级的竞赛。

      (二)团体奖项

      对本次竞赛中团队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视具体参赛单位数而定),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对本次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五 、其他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竞赛。本次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将优先作为我区代表队候选人参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备查。严格参赛资格的审核,发现选手资历造假,将取消选手个人和该企业团体成绩,该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岗位技能竞赛,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扣罚企业信用分。

      (三)此次竞赛裁判员从未在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任职(含兼职)的各大专院校相关物业管理专业资深教师和物业专家中推荐产生。

      (四)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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