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3000-2025-00053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1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4
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全区物业服务行业职工学先进、拼技能、创品牌、争贡献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中共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泉州市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
鲤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
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妇女联合会
竞赛组委会:成立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泉州市鲤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筹备及实施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形式
(一)物业管理员
1.考核范围: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物业管理事务、物业服务规范等相关内容。
2.考核形式:本次物业管理员竞赛以辩论赛和场景模拟小品赛的形式进行。辩论赛通过“立论(个人观点)-辩手诘问-专家提问-总结陈词”四个环节展开,全程现场竞技。场景模拟小品采用公司内部人员自由组合进行角色扮演,编排物业管理员日常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场景,如业主办理交房、装修、处理投诉等。
3.参赛人数:每支参赛代表队(即:每个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员参赛选手2名,配合场景模拟小品赛角色扮演的助演嘉宾不超过3名。
4.竞赛成绩:个人名次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物业管理员个人总分=辩论赛100分×50%+场景模拟小品100分×50%。物业管理员工种团体得分为2名参赛选手成绩之和。
(二)秩序维护员
1.考核范围:物业管理秩序维护礼仪礼节、交接班、巡逻、交通指挥及安全应急技能等相关内容。
2.考核形式: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与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两项考核。
3.参赛人数:每支参赛代表队(即:每个物业企业)由5名成员组成。
4.竞赛成绩个人得分=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个人及整体形象展示+交接班展示+巡逻展示)团队得分除以5+车辆指挥个人得分+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团队得分除以5。
5.秩序维护员团体总分=岗位技能展示团体赛得分×30%+交通指挥个人得分总和×30%+灭火接力实操团体赛得分×40%。
全场技能竞赛团体总分为二个工种的团体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程序
在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物业客服人员、秩序维护员,从业年限在2年以上且在参赛企业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截止报名时间)均可报名,秩序维护员参赛选手可提供连续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7名选手(物业管理员2名、秩序维护员5名)组成,领队须是非参赛选手,各参赛企业均须成立工会组织。
各参赛企业报送选手名单时,须上报一名领队负责本企业参赛事宜(非参赛选手),请各参赛企业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以下资料:
1. 参赛选手报名表填写后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表见附件2;
2. 选手近期两寸彩照电子档;
3.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4. 参赛企业工会组织批复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5. 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6. 物业管理员参赛选手在企业连续缴交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公章);
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251407761@qq.com,联系人:陈小燕,联系电话:13959929985(微信同号)、15359539422。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本次竞赛各工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视具体参赛单位数而定)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物业管理员第一名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向区总工会申请授予“鲤城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秩序维护员第一名获奖选手按规定程序向区总工会申请授予“鲤城区金牌工人”荣誉称号。
已获得全国、省、市级“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已获得“鲤城区技术能手”、“鲤城区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参加同一项目等级的竞赛。
(二)团体奖项
对本次竞赛中团队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视具体参赛单位数而定),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对本次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五 、其他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竞赛。本次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将优先作为我区代表队候选人参加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二)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备查。严格参赛资格的审核,发现选手资历造假,将取消选手个人和该企业团体成绩,该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岗位技能竞赛,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扣罚企业信用分。
(三)此次竞赛裁判员从未在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任职(含兼职)的各大专院校相关物业管理专业资深教师和物业专家中推荐产生。
(四)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鲤城区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