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时间:2025-11-18 13:25 浏览量:1

  11月17日下午,常泰街道党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街道党工委书记杜成环主持会议,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施行,是以制度形式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作出的明确规定,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街道上下必须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将学习《规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是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常泰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落实机制。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照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融入分管领域和日常工作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完善街道层面的环保工作协调、督查、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级级传导。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升。要以《规定》为镜鉴,结合当前街道在环境整治、绿色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规定》及相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提升辖区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常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