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浮桥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国有资产招租公告-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鲤城浮桥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时间:2025-03-13 09:32 浏览量:20

  一、招租单位:泉州鲤城浮桥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租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租赁期限

1

浮桥街404-4号店面

43.32

1633

三年

2

浮桥街404-6号店面

35.26

1329

三年

3

石崎安置小区1#楼店面05

39.92

679

三年

4

石崎安置小区6#楼店面03

22.31

803

三年

5

石崎安置小区6#楼店面04

34.56

1244

三年

6

石崎安置小区5#楼店面06 

38.65

1546

三年

  三、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资产招租信息公开发布后,全体有竞租资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进行公开竞价,由最高报价者取得承租权。意向承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竞租保证金并遵守竞价规则,经过不多于5轮竞价后,由最高出价者作为该招租标的物的承租方。

  四、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一个月的招租底价收取。报名时间截止前,由报名人汇到指定账户。未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成功者,保证金转为押金。

  五、招租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6日

  六、竞价时间:2025年3月28日9:30

  七、竞价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浮桥房地产公司

  八、竞租人资格要求:

  1、有经营实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信用记录。

  九、有关事项:

  ①报名参加公开招租的竞租人,当日未按时参加竞价招租会的,视为弃权,取消招租竞价资格。

  ②竞价招租结果公示期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需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因竞租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③竞租人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租金缴交到指定账户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中止合同,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十、联系人:小徐  电话:2241568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泉州鲤城浮桥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