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好社情民意“情报员”。街道辖区内11名区人大代表受邀应聘为调解员持证上岗,设立“代表窗口”。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安排一名代表到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轮值。轮值中热情服务,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对于简单、微小的矛盾纠纷,直接现场调解解决;对于较大、疑难的矛盾纠纷先受理登记,再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所进行调解。逐渐形成“群众有话跟代表讲,有结找代表解,有难找代表帮”的工作局面。
二是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借助人大代表威望高、具有监督职能等优势,将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3+N联调”模式升级为“3+1+N”联调模式,形成以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和人大代表为基本力量,吸收劳动保障所、妇联、城管等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组成“联调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今年来,人大代表已参与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4起,涉及调解协议金额160多万元。
三是当好人民利益“维护员”。在发挥好人大代表“调解员”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值班日“零距离”接触、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听取联调中心汇报等形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题监督,推动联调中心建立每个调解案件有回音、有着落的规范高效工作机制,积极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