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聘用、评定职称等有关计生证明办理告知单
时间:2016-10-19 16:07 浏览量:1

浮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告知单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事项名称 招工、聘用、评定职称等有关计生证明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办理类别 即办件
法规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四十八条、五十条
提供材料 1、填写《泉州市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2、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再婚的还应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民政离婚协议书;
4、违反生育政策的应提交相关处罚票据(原件)、处理文件等有效证件;
5、未婚男青年在其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审核表中的女方户籍地改为男方户籍地。
办理流程 申请人单位签署意见(无工作单位由社区签署)— 女方现计生管理地卫计办审核意见(申请人未婚的由其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卫计办审核)— 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复核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0595-22484831
投诉电话 0595-22138819
0595-2235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