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目 录
2019年度海滨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鲤政财〔2019〕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城区建设管理站:宣传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和市容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防空、抗震、抢险救灾等工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旧区改造和住宅建设基地的基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建设管理、居民动迁、私房翻建和日常建筑管理等工作;做好城市道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市场的整治管理及环境绿化等工作;组织和监督对擅自摆摊、堆物、占道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卫生计生服务中心:配合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卫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群众接受计划生育计生服务,开展辖区内婚育和出生信息等计生管理信息的收集、核实、统计和上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公共卫生等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指导和协助街道经济组织搞好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人才科技、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发布机构,定期公布岗位薪酬,人才需求、人才流动趋向等调查信息。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新产品技术鉴定、评优、质量管理及企业升级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新项目进行论证、立项、产品鉴定;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协调社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企业开展经济合作,拓宽经济活动领域,推动街道经济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汇总上报;树立为企业发展和纳税人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力度,为街道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四)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街道社区服务规划、年度计划;因地制宜,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群众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承担文化宣传、科普宣传、卫生防疫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售等公益性活动,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经营性服务、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推介优质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环境保洁等经营性服务项目。
(五)劳动事务保障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信息网点的建设;协助做好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指导帮助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负责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流动劳动力登记及核实工作;在辖区内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建立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众提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滨街道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财政拨款及补助 |
38 |
38 |
海滨街道社区办 |
财政补助 |
65 |
65 |
海滨街道环卫所 |
财政补助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招商重服务,锻造经济“实力”
1.全力巩固财税收入。一是继续协调中闽百汇、江滨商贸等总部企业将其在外地的税收尽量在鲤城开票,米亚索乐装备集成公司近期已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初步预计将有较高税收。二是做好新引办企业纳税情况跟踪服务。新引进的美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新签约的“鑫泊客青年社区”等优质企业,明年预计新增税收近500万元;引进福建万美家装修有限公司参股注册成立的7家装修公司,预计明年新增纳税达500万元以上。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已确定入驻e堡梦,街道正积极协助其设立独立核算子公司,预计可新增税收1000万元。
2. 全力补齐限上缺口。2018年中闽百汇在永春、南安新增2家并已在我区注册,预计2019年可新增产值2亿元,可新增税收300万元。全力跟踪海天汽车城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对外招商工作,将于今年10月开业运营,年产值可达5亿元。进一步加强街道现有商贸企业的跟踪服务,力争在明年新增上报限上商业及规上服务企业6家。
3.全力跟踪固投进度。密切跟踪在建项目工程进度,闽南文化教育基地、中山路步行街改造、古城内沟河整治、西街南片区整治工程等多个重点项目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相继开工建设,街道将成立专门跟踪小组跟进。
(二)重民生重管理,塑造社区“活力”
1.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救济、困难救助、居家养老、社会慈善、住房保障等服务措施,以“爱心超市”、“爱心助力站”、“爱心驿站”为载体,引导社区公益组织参与,探索实践社区服务外包,实现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以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生活需求。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建设力度,全力跟踪服务金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坚持党政挂点每月下社区安全巡查。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一企一档”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加强监管,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3.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继续保持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用好“数字城管”平台,力争“数字城管”成绩位列全市前三名。要着重抓好垃圾分类、“河长制”工作落实,确保新一年年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积极配合做好中山路(泮宫段)步行街改造、闽南文化教育基地、内沟河两侧改造征迁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二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做好全国第二次工业污染源后期入企普查工作,继续打好大气污染攻坚战。三要稳步提升卫计服务。要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小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扶。要推动家庭发展,推进街道“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要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小区、卫生之家创建活动,推进卫生健康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创建。
(三)重和谐重提升,打造街区“魅力”
1.筑牢综治防线。一要持续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在巩固平安家庭、单位、企业、校园等创建活动成果的同时,向金融、文化市场等领域拓展延伸。二要夯实综治基础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街道、社区综治协会,拓展“天网工程”二期、三期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监控摄像头基本覆盖辖区主干道路和背街小巷。三要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目前金山社区警务室已完成升级改造,形成110接处警系统+网格化的信息合成作战平台。下一步拟以金山社区作为试点,在社区四个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通过信息数据技术,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2.弘扬文明风尚。持续深化移风易俗,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辖区居民占道、搭棚、扰民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传承文明、先锋引领”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引导居民群众革除陈规陋习。配合市、区创建全国公共文化均等服务示范市、区活动,不断加大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经费投入,完善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群众的文体生活需求。做好市、区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在街道、社区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3.造好普法声势。一要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法责任公告等制度,促进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二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建成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8个社区服务点,形成街道公共法律“一小时服务圈”。三要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在辖区内建成一个以上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地;探索海滨街道在公共场所发布法治类公益广告制度,协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文化作品类公益广告,营造普法氛围。
(四)重基层重根基,筑造党建“内力”
1.抓严抓实党员队伍。深化两学一做,抓好新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党员队伍素质。研究谋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和规范 “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行“党员活动集中日”,推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正常化、经常化。
2. 不断夯实党建基础。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回头看”,引导社区组织健全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实施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强社区后备干部选、育、管、用等环节,着力解决社区干部能力不足问题。研究支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办法,完善社区“造血”机制,支持社区盘活资产,引入各项服务、创意产业,既为社区增加收入,也拓展社区服务项目。
3.持续推动品牌创建。按照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项目化运作、品牌化提升”的思路,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巩固提升党务公开、党代表任期制、亲情服务“四化”工作法等特色做法,重点打造“四融”校地共建模式、“党建+古城文旅”等党建共建项目,着力打造城市基层党建特色品牌。
4.提升监督执纪力度。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督促提醒,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宣传载体,浓厚廉洁文化氛围,打造社区廉洁文化广场。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海滨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为1191.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员增资,增加环卫经费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1.9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1.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31万元,公用支出719.41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1.92万元,比上年增加75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调整资金来源)、增员增资,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项级科目)31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级科目)161.3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社区人员补贴、离退人员提租高龄归侨贴抚恤金支出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级科目)719.4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运转支出及保洁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1.92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1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由街道自筹资金支付。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滨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都安排预算外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海滨街道办事处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09.7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