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将位于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笋江商贸大厦贰层202-203号商业用房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标的简介:
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笋江商贸大厦贰层202-203号商业用房,使用面积约834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底价为18000元/月起。
四、竞价方式:
竞标以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承租方。
五、房屋用途及要求:
本次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店面及房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不能用以工业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用房;不能用于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场所;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抵押,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关系。
六、承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七、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
竞标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8000.00元整。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标资格。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报名、咨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为止。
九、公开竞标时间:待定。
十、 报名、咨询地址及联系人: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浯江路1号笋浯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郑志容 联系电话:22396673
鲤城区海滨街道笋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