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的宣传动员工作;(2)做好城镇独生子女奖扶、特扶、居民医保工作的审批、归档工作。
责任人:陈嘉虹 责任部门:卫计办 完成时间:2023年22月底
二、(1)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系列活动;(2)配合区直部门开展元宵节闽南美好生活系列活动。
责任人:胡文扬 责任部门:宣传组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三、(1)2023年春季征兵区检,政审;(2)民兵整组调查;(3)国防潜力调查。
责任人:何宏平 责任部门:人武部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四、(1)做好困难群体排查摸底工作;(2)退休代管人员生存认证;(3)继续做好殡改工作。
责任人:王文伟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五、(1)加强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和整改,尤其是加强申遗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2)继续加强示范街巡查整治;(3)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和市容环境的工作;(4)持续抓好“数字城管”按期整改率和有效处置率;(5)加强申遗点周边市容环境巡查整治;(6)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工作;(7)加强两违图斑巡查整改;(8)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和非经营性自建房房屋的排查和整改;(9)加强对示范街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做到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10)加强对小餐饮的油烟乱排问题的整治;(11)对违规广告牌进行专项整治行动;(12)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
责任人:方少雄 责任部门:城管办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六、(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走访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3)了解重点项目情况。
责任人:刘君毅 责任部门:财经办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七、(1)做好无毒街道无毒社区创建工作;(2)做好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作;(3)做好党建引领网格化工作;(4)做好两节信访维稳工作。
责任人:黄茂捷 责任部门:综治办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八、(1)做好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做好两类重点人员的稳控监管工作;(3)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
责任人:叶艺斌 责任部门: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