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第二剂加强免疫接种的宣传动员工作;(2)做好城镇独生子女奖扶、特扶工作的审批、归档工作;(3)做好街道级“亲子小屋”建设工作;(4)继续做好本年度献血工作;(5)做好创卫涉及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
责任人:方少雄 责任部门:卫计办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二、(1)承办鲤城区“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2)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材料上传;(3)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4)创卫宣传氛围增质增量;(5)鲤说二十大视频拍摄。
责任人:胡文扬 责任部门:宣传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三、(1)2023年春季新兵入伍后回访身体及思想状况;(2)开展2023年民兵整组,收集基干民兵花名册。
责任人:何宏平 责任部门:人武部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四、(1)做好低保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补贴工作;(2)做好烈士祭扫情况日报告;(3)做好殡葬改革工作;(4)做好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高群众排查工作;(5)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
责任人:王文伟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五、(1)继续做好创卫复审迎检工作,创卫复审迎检工作做到如下几点:①继续开展常态环境卫生整治,加密频次巩固成效;②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发动群众力量,共同做好创卫复审迎检工作;③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和市容环境的工作;(2)督促各社区组织开展《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与社区配合,组织好人员做好《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入户宣传,并要求各社区自行开展辖区范围《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3)对辖区自建房“两违”排查整治;(4)泉州市“网格化两违整治”平台录入;(5)对29批卫片图斑“两率”核查;(6)辖区内建筑工地和道路两侧空地围挡摸排;(7)排洪渠“两违”排查整治;(8)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拉网排查整治;(9)餐厨垃圾收运专项执法整治;(10)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11)餐饮业燃气、燃气站排查整治;(12)对各类信访件、投诉件处理;(13)三轮车整治、民权路夜间整治;(14)持续抓好“数字城管”按期整改率和有效处置率;(15)加强申遗点周边市容环境巡查整治;(16)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工作;(17)做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18)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和非经营性自建房房屋的排查和整改;(19)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查;(20)加强对示范街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做到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21)4月份林长制古树名木巡查;(22)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登记。
责任人:林明耀 责任部门:城管办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六、(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走访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3)了解重点项目情况。
责任人:刘君毅 责任部门:财经办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七、(1)做好无毒街道无毒社区创建工作;(2)做好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工作;(3)做好党建引领网格化工作;(4)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
责任人:黄茂捷 责任部门:综治办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
八、(1)做好“清明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做好“4.15”全国全民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3)做好两类重点人员稳控监管工作。
责任人:叶艺斌 责任部门:司法所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