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海滨街道双河长的通知
时间:2022-02-17 08:27 浏览量:1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县、乡三级建立双河长的通知》(泉河长办〔201832号)、《中共鲤城区委 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鲤城区双河长的通知》(泉鲤委[2018]20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洪涛同志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斯蕾同志担任鲤城区海滨街道双河长;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林明耀同志担任鲤城区海滨街道副河长

 

 

 

中共鲤城区委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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