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描述:本次竞价标的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所有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廷玉路1号金龙街道办事处综合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店面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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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建筑结构 |
所在楼层 |
层高(m) |
面积(㎡) |
租金单价 (元/㎡/月) |
月租金起拍价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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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号 |
框架 |
1 |
4.3 |
44.98 |
35 |
157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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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号 |
框架 |
1 |
4.3 |
45.49 |
35 |
159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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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号 |
框架 |
1 |
4.3 |
51.85 |
90 |
46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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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号 |
框架 |
1 |
4.3 |
48.75 |
90 |
4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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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号 |
框架 |
1 |
4.3 |
54.12 |
90 |
48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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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5.19 |
18000(总数取整) |
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含免租期),装修免租期60天。
出租方收取三年总租金的5%作为租赁押金(实际竞拍租金)。租金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清本月租金。
标的物竞价起拍价:216000.00元,为12个月租金,成交价除以12等于单月租金,最终合同约定单月租金以此为准。
拍卖按成交价收取0.5%-1%的软件服务费,由竞得人直接通过平台支付。另成交之后泉州政产向竞得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标的成交年租金*3%,由竞得人转账至泉州政产指定账户。(户名: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邮储银行丰泽支行,账号:935001010018416774)
重要提醒:
1、该标的物出租为商业用途,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商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划消防部门禁止的经营行为。
2、未实地查看拍品的风险:实地查看拍品是竞买人的法定权利。如果竞买人在拍品展示的时间内未查看拍品,视为其自愿放弃这一权利,愿意以拍品的现状参与竞拍。因竞买人未实地查看拍品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再以拍品存在实物瑕疵为由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悔拍。
竞买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将其所拥有的 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廷玉路1号金龙街道办事处综合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店面租赁权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廷玉路1号金龙街道办事处综合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店面租赁权,总建筑面积为245.19平方米。
二、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出租为商业用途,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商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划消防部门禁止的经营行为。该标的物作为设备用地使用。
2、租赁期限为3年(含免租期),装修免租期60天。合同到期后,重新对外公开拍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拍卖按成交价收取0.5%~1%的软件服务费,由竞得人直接通过平台支付。另成交之后泉州政产向竞得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标的成交年租金*3%,由竞得人转账至泉州政产指定账户。(户名: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邮储银行丰泽支行,账号:935001010018416774)
三、年租金起拍价:216000.00元,起拍单月租金为18000.00元/月。保证金:324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作为租赁的保证金。后续租赁保证金余款在2026年2月6日前缴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账号:100081507960001,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科技支行)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1月31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七、竞价方式:
a)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b) 本次竞价为无保留价增价竞价方式,一人报名出价即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拍卖标的提取、过户费用(如有)由买受人承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承租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f)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泉州政产王先生 15805959650
金龙街道办事处 林先生 0595-28052310(上班时间)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碧桂园清源里2期6号楼802室
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竞买须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将其所拥有的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廷玉路1号金龙街道办事处综合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店面租赁权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起至2026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 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转让标的: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廷玉路1号金龙街道办事处综合楼(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号、102号、103号、104号、105号店面租赁权(3年租赁期,含免租期),装修免租期60天。总建筑面积为245.19平方米。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2月1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年租金起拍价:216000.00元,起拍单月租金为18000.00元/月。保证金:324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2400.00。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支付完平台软件服务费及佣金后,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转为成交价款定金(租赁保证金)。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本次竞价成交后,出租方向竞得人收取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其余事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2月6日前将租赁保证金尾款缴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指定账户。(户名: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金龙街道办事处,账号:100081507960001,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科技支行)
在2026年2月6日前与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办理后续交易手续(提供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标的评估价格为我公司根据市场交易行情及从业经验给出的预估价格,仅供参考,不代表对转让标的的承诺。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竞买人自缴纳保证金起,即表明已认真阅读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并自愿同意受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的约束。
13.本竞买须知由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泉州政产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