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决算说明
时间:2018-02-08 08:30 浏览量:1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81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

  (二)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三)指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四)在原镇向街道办事处的过渡期间,应承担现阶段的部分农村、农业工作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金龙街道办事处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金龙街道办事处

财政拨款

20

18

金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财政拨款

3

1

金龙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加挂环保站牌子)

财政拨款

6

4

金龙街道企业和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统计站、安监办3块牌子)

财政拨款

10

9

金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

财政拨款

9

8

金龙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加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牌子)

财政拨款

4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金龙街道主要任务是:街道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到街道各项工作中。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城市党建有了新提高。建立街道班子成员“一岗六联”等新规,率先推行编外人员内部公开竞聘、社区工作人员末位约谈制度,开展“服务于心践诺于行党员带头助推双创”、“心系民生 情暖夕阳”、“凝聚党员力量 共护青山绿水”、“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再出发”等主题党日活动,精心设计并逐月分发政治生日贺卡,用行动践行基层党员干部“枝叶关情”的责任与承诺。加强与泉州经贸学院、中医院等辖区各类党组织的共建联系,聘任38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全面推行区域共建,让大党建渗透根植辖区各处。总结古店社区党委“三创四有”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鸿星尔克集团党委通过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培训基地实践点验收,培育世腾汽车党支部成为市级基层非公党建典型点,城市基层党建品牌进一步提升。街道获评2014-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街道、市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2017年度党建千分制考评成绩位居全区第三、新区第一。龙岭社区获评“福建省党史教育基地”,4个社区获评市级文明社区、4个社区获评区级文明社区。

(二)经济发展实现了新跨越。深入开展“促进项目落地、帮扶企业发展”、“项目攻坚年”和“第三产业提升年”等活动;前往深圳、东莞等地开展异地招商,与中建国投、华侨城、上海建工集团等央企名企联系对接前来考察项目;强化招商引资,以商招商,创客梦工厂等企业协助街道以企引企,进一步做大街道“朋友圈”;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等引办企业430家,引进珍菌堂、众邦药业、杰斯特检测仪器、众泰汽车泉州首个城市体验厅等优质企业;街道商会用心服务会员企业发展,第三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幼儿园等学校积极配合,帮助26家企业协调解决了120多名员工子女就学问题,较好地推动辖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1亿元,工商总税和区级税收均保持全区第2,其它产值、固投等方面指标均持续保持在全区前3名以内,较大幅度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任务。全年共有重点项目24个,新开工3个,竣工或部分竣工3个,实施旧厂房改造项目7个,高山安置小区等项目稳步推进,建成新天城市广场、中骏商城等一批商住楼宇。

(三)社会服务焕发新气象。主动策划高山古民居片区、龙岭—曾林—坑头文旅小镇、石崎综合体、后坑工业区文创园区等社区营造项目,开展龙岭“市级社区营造”试点工作,启动高山中骏四季阳光小区“市区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投入100多万元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石崎农贸市场、赤土便民市场改造。泉州七中江南校区全面开工,笋江路、南环路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正抓紧施工。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区第一,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街道创建成果。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街道被省民宗厅确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点,获评2014-2016年度泉州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街道环境卫生考评成绩列新区第一名。店社区获评国家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高山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通过市级验收。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金龙街道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33.60万元,本年支出1,033.6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33.6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38.4万元,下降38.1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33.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1.36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33.6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92.49万元,下降32.2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52.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0.96万元,公用支出251.28万元。

2.项目支出81.3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2.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9.85万元,下降24.5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 政府办公厅)48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15万元,增长176.76%。主要原因是支付行政人员工资及各部门奖金、公积金等,16年此科目仅用于支出行政人员工资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4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37万元,增长33.92%。主要原因是支付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社区居委会人员补贴,社保补贴,2016-2017年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关工委活动经费,2016年无此支出。

(四)计划生育机构1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万元,下降44.96%。主要原因是本年此科目只支出计生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17.39%。主要原因是追加社区建设经费。

(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龙岭社区点线面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

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29万元,下降91.41%。主要原因是2017年环卫经费为预算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未体现2016年环卫经费为预算内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有体现

(八)事业运行(农业)6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万元,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本年此科目只支付企业和农业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77.2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补助27万元支付省级旅游专项经费,2016年支出22万元,剩余5万元于2017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1.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2.64万元,下降224.4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4.0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29.99万元,下降87.12%。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科目用于支出聚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部及配套用地征迁款和国际机械装备总部大楼项目征迁补偿款,2017年用于支出泉州市公安局金龙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征地费用。

(二)城市公共设施47.3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7.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用于支付2015年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江南新区旱厕改造项目建设经费,龙岭社区环村路水泥路面道路硬化工程财政投入资金,2016年未有此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万元,同比下降5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别下降52.58%,主要是: 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7.24万元,下降67.35%,主要是:2017年环卫经费572.95万元为预算外资金计入暂存款,2016年为预算内资金,故一般预算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要求,本部门没有需要进行绩效信息公开的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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