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02 16:40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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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鲤城区江南街道

办事处部门预算

      

 

2019年度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鲤政财〔2019〕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指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财政拨款

行政单位

43

33

鲤城区江南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6

5

鲤城区江南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江南街道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把握重点,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力争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主动融入“泉州制造2025”和我区发展战略,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创新驱动,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品牌、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引导企业运用跨界融合、两化融合、服务型制造的理念,创新商业模式。引导鞋服包袋、文创企业实施个性化定制等服务项目,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车间,增强集约发展能力,实现生产效率和成本“一升一降”。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引导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科研机构、科技项目和品牌商标,提升产品竞争力。三是推动品牌提升。引导企业树立品牌质量意识,找准产品定位,建立品牌文化,精心培育自主品牌。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参加“6.18”等投资洽谈会、国内外展会、行业论坛等,完成技术对接、产品展示和商标推广,提高品牌效应和影响力。四是推动运营提升。鼓励企业积极融入“互联网+”,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跨境电商平台,加快电商网络应用与合作,快速对接市场需求,加强研发、采购、生产、仓储、营销等各环节之间的资源与信息高效同步运作。

(二)招商引资,盘活壮大。一是鼓励企业自主招商,特别是引导规模以上骨干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及要求自主开展对外项目招商,力求在“产业链延伸、战略性合作”上取得新突破。二是瞄准重点项目招商。充分发挥在外乡贤、知名人士等人脉众多、联系广泛、信息灵通、客商资源丰富的优势和推介、引进项目的桥梁纽带作用,打好侨亲乡贤亲情牌,加强与美国同乡会、港澳台商会、侨联的互动联络,争取更多侨亲乡贤带项目带资金回乡投资兴业。三是探索组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挑选肯吃苦、有担当、社交协调能力、责任心强的机关干部到招商一线,有针对性、导向性招引优质企业和资本签约入驻。

(三)强化服务,改善环境。把强化服务、改善投资环境作为经济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政策服务、平台服务、人才服务、金融服务和公共配套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强化政策服务。认真梳理汇总、宣传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倡议、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和扶持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和配套实施意见,借鉴晋江、石狮等周边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和引导效应,提高政策有效性和吸引力。二是提升平台服务。充分发挥江南商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性创新联盟,搭建行业创新、交流平台,尽量在平台搭建、场所、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三是优化人才服务。认真落实市、区两级“人才港湾”计划,引导企业强化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对接教育等部门协调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等问题,解决企业人才后顾之忧,为招才引智提供便利条件,吸引科研、经营管理等人才集聚江南创业创新,加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向企业汇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江南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为1243.92万元,比上年增加6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员增资,增加环卫经费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8.4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25.44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3.92万元,比上年增加60.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48万元,公用支出785.93元,项目支出13.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8.48万元,比上年增加7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调整资金来源)、增员增资,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遗属补助。

(二)事业运行(商贸)3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

(三)就业管理事务8.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支出。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5.2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中心人员支出,社区人员经费、运转支出等。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提租高龄归侨贴,过节费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过节费支出。

(七)计划生育机构28.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支出。

(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56.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城区建设管理站人员支出、环境卫生经费。

(九)事业运行(农业)3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和企业服务中心人员支出。

(十)其他林业支出13.01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5.47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江南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8万元,比2018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江南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江南街道办事处共设置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11.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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