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目录
2018年度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开元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做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 |
全额拨款 |
44 |
40 |
|
开元计生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4 |
4 |
|
开元环境卫生管理所 |
全额拨款 |
1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开元街道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将创新工作举措,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推动开元街道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提升管党治党水平,不断完善古城党建。
一是理顺组织机构体系。逐步完善“街道大党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组织模式。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严格执行以主题党日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生活制度。二是加强社区党建典型的树立,持续挖掘古城“廉政文化旅游”线路的文化内涵,完成古城党建典型点的打造提升。三是持续做好“东片区党建”联席工作。依托区域化党建提升工程,街道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东片区党建”典型点的探索和提升,以梅峰社区原有党建典型提升项目为抓手,探索形成城市社区党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的运行机制。开元办事处坚持支部带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资源整合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城市基层大党建、大服务、大提升、大保障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城市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做强开元经济。
帮扶梅洋塑胶、桑川科技、活源服装、梅洋扣具等做好产业升级;继续推进梅洋公司转型升级的帮扶力度,力促“数控一代”和“智能制造”的技术创新,实现现代化智能生产和管理;紧紧围绕“精招商、招大商”宗旨,以闲置厂房和楼宇为招商重点,全力激发释放楼宇经济税源潜力。紧密跟踪新增税源和拟增税源企业的情况,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全力盘活街道尚存的1.3万平方米闲置厂房,加大招商力度,引进新兴业态,增加财税收入。
(三)着力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努力发展开元文化。
全力配合市政府古城复兴计划工作的推进,做好爱国路拓改征迁和华侨新村提升改造工作。以华侨新村作为全市首批社区营造试点为契机,全力配合市政府对华侨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好泉州古城文化“会客厅”,让古城的古街巷、古民居的历史文化得以弘扬和传承,让古城的历史文化和商业价值得以利用和提升,让“凝固的乐章”唱响西街。
(四)全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努力保障开元民生。
按照社区建设“七个一”的要求,全面推进梅山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强化辖区单位、社区、社会热心人士与困难群众的共建帮扶力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利用辖区教育培训资源多的优势,对失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搭建未就业人员与辖区集英集团、亿兴电力、金星酒店等辖区企业的沟通平台,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五)全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努力实现开元和谐。
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严密跟踪街道11个老上访户的思想动态,协调公安、社区,定期召开动态分析和诉求研判会商,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认真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居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为1131.89万元,比上年增加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92.39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1.89万元,比上年增加8.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7.9万元,公用支出59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31.89万元,比上年增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项级科目)30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级科目)237.9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级科目)592.39万元。主要用于保洁经费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7年没有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开元街道办事处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