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鲤中街道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
时间:2021-07-08 20:21 浏览量:1

企业党委,新峰社区党委,清正社区党委,派出所,司法所,各党支部,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鲤中中心幼儿园,东红幼儿园:

因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对调整后街道党政领导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张志强(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林宏宇(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资产、财政、审计工作,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吴湘霖(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兼任街道总工会主席;对机关后勤、绩效管理、经济(招商)、人力资源、民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进行覆盖管理。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新峰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李为民(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建、组织、信访、禁毒等工作;负责政协联络、统一战线、政法、综治等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进行覆盖管理。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颜李悦(纪工委书记):主持街道纪工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西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杨丽荣(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档案管理、党校及党务公开;分管机关后勤、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机关工会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升平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连建平(党工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教育、红十字、科技、科协(社区科普)、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关工委。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和平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许福荣(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主持街道武装工作、负责城市建设、人防、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两违”、市容卫生、市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清华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黄振宇(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区建设、居务公开、卫生健康、计生管理服务、残联、慈善、老龄工作、农村、扶贫、河长制、社区振兴。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升文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李霖颖(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人才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灾、防汛应急、地震、消防救援。分管机关党支部、共青团;协助负责党建、组织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百源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锦航(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制、司法、禁毒等工作;协管综治、政法、信访、维稳等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东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王金莹(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站、妇联;协助分管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社区“三资”管理、机关后勤、绩效管理。

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清正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陈雅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建设、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工业、第三产业、外经外贸、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统计、金融风险化解、工商联。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通政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薛相宜(综合执法协调中心主任):负责综合执法协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台、侨务外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工作;协助负责政法、综治工作。对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对东华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党政领导因工作分工调整,相应承担调整后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鲤中街道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202162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