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泉州鲤城大华装饰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闽泉鲤危经[2006]000210(换)号)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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