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专项整治重点问题
(一)乱收费问题。擅自制定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者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罚款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的主体和人员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按规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务;不按规定公开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职权和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评考核结果与案件数量或罚款收入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过于模糊、存在冲突,执法要求不统一、差异大,任意适用裁量权,选择性执法,加重企业负担;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三、线索反应渠道
1.受理电话:0595-22355951(电话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受理邮箱:bgs591@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3.登录“闽政通”APP的“闽执法”小程序,通过“我监督”模块提交有关问题线索。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通过举报邮箱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涉及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类型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便于核实处理、视情反馈(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附上)。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重点。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七个方面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鼓励实名。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