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主管部门(单位)到“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网上办事-表格下载”(http://czj.qzlc.gov.cn/)下载2016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参数和编报说明等相关资料。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统一下载后,再发送给下属单位,并收集下属单位预算数据。
各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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