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主管部门(单位)到“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网上办事-表格下载”(http://czj.qzlc.gov.cn/)下载2017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参数和编报说明等相关资料。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统一下载后,再发送给下属单位,并收集下属单位预算数据。
各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必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需一个上报文件和一个备份文件),同时附送本单位最新的编办核编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体现实有在职人数的工资基金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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