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9-11-04 14:51 浏览量:1
  

 

 

鲤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区级部门

预算的通知

 

区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单位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或转让收入、捐赠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同时,要加强收入的预测分析,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充分考虑2020年的增、减收因素,合理编报收入预算,避免实际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的差距过大。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以2019年10月份为基期月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部门专项和一次性项目支出等三类。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是指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大型设备、大型专用网络运行费、大型会议经费以及专项业务费等支出,要整合归并项目并严格控制在2019年度财政批复预算的规模之内;部门专项主要用于全区性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项目一次性项目主要用于完成当年度特定的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需安排的支出,一次性项目支出严格实行“零基预算”,要按照“量力而行、按需分配、注重绩效”的原则安排新增部门专项及一次性项目资金必须提供有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区委区政府的规定等依据。

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部门预算,其中功能分类要细化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2020年支出项目不用重新录入,要注意支出项目及功能科目与上一年度的衔接,特别是基本支出的明细科目有遗漏的,要进行增加。在选择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时,要认真参照政府和部门两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照表。

四、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包括下属单位)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

(预算资料下载网址:中国泉州·鲤城-财政局-表格下载http://www.qzlc.gov.cn/zwgk/qzbm/czj/bgxz/。)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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