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和评估监督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3〕17号)和《泉州市财政局2023年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要求,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目的、检查重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鲤城区妇幼保健院、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鲤城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
二、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财经纪律。
三、检查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追溯检查至其他年度。
公示期自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鲤城区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9#楼
联系电话:0595-22355841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