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泉财监〔2024〕1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工作方案,于2024年8月5日起,对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老干部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泉州市鲤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检查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人员协同参与,采取实地检查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单位2023年度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有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资产资金管理及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局认真依法依规按照程序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现各单位已向我局送交整改报告,并保证在以后的会计核算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