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闽委法办〔2023〕5号)文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将鲤城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的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对照自身职责,强化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在年终述职时,紧密结合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法。
(二)严格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法定程序。重视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制发流程规范有序。二是加强规范审核。在加强合法性审核的同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对尚未发布的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文件更加科学、合理、可行。三是强化备案意识。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继续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备案材料,规范撰写备案说明,说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
(三)提升能力,组织执法考试
一是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统一换发行政执法证工作安排,落实全局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二是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倡应考尽考,本年度参考人员均已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局行政执法队伍合法合规、良性发展。同时,积极组织本局干部参加财政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三是积极推广“闽执法”平台运用,持续增强线上办案意识,提升执法质效。
(四)深化普法,促进遵法守法用法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财政政策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区财政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即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本原因在于,宣传教育模式较为固化,工作模式依然是传统的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宣传推广不足,区财政局未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导致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较低。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继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围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财政惠民政策”等主题,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继续用心深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持续精心组织各类财政法治宣教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加强与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