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我区外商投资环境,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局组织开展我区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2)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4)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部署全区预算主管部门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实施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开展自查,共收到自查表62份。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