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管理运营实施意见,在区财政局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将发挥以下作用:1.确定资产整合范围。包括区级财政财务管理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2.强化房产公开招租工作。对于各单位房产出租、出借以及调剂使用情况,由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招租,强化财政监督职能。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经营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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