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财政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鲤城区财政局 时间:2024-02-28 15:38 浏览量:1
 单位(盖章):鲤城区财政局

  全称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

  庄府巷24号区政府大院9号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355799

  负责人姓名

  赖永能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

  (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

  (五)负责区级各种预算内资金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支持生产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协调组织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

  (七)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负责拟订本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或审批全区专控商品;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工作。

  (十一)参与区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政府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区政府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评估。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十三)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单位、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林婕,联系电话:0595-22355799)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局机关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党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及组织听证;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预算国库股(负责人:杨亮亮、张艳婷,联系电话:0595-22355807、0595-22355897)负责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提出增收节支的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协调收入征管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审核区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区级财政预算指标批复、下达、核算和管理工作;制定预算编制办法;拟订罚没收入及行政性收费的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指导街道预算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专项资金;负责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政府性基(资)金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办理有关税收减免、返还、退付等事项;负责综合分析,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政策的研究工作,重点行业(产业)税收变化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掌握行业(产业)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情况,分析预测行业(产业)未来税收贡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政策执行效果分析,重大支出模型设计分析,为财政预算编制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事关财政改革发展、财政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绩效等方面的课题研究;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调整等建议。

  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全区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编报和分析工作;编制区级财政决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负责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性投资项目银行账户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政府国债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

  (三)综合债务管理股(负责人:陈珺、倪丽萍,联系电话:0595-22355806、0595-22355796)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决算;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基金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和年度审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专户存储资金收支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监督检查全区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区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和核算工作;参与拟订区级政府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研究论证和概算审查;负责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跟踪检查监督财政性投融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参与区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评估以及投资概算的审核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负责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监测地方政府性债务,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地方政府债务贷款项目库;承担区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区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协调各金融机构的关系;负责政府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股权权属的跟踪管理。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收益的回笼及上缴;参与区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审核,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财政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贯彻执行上级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制度,负责咨询服务、识别论证、信息披露、项目推介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审核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会同相关业务股室审核提出年度PPP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意见。

  (四)国资与企业管理股(负责人:李毅芳,联系电话:0595-223558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区属企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产业政策、企业分配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参与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参与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事中、事后监督和责任追究。管理安排给所监管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并监督执行情况。

  贯彻执行有关涉外财政政策,组织实施外经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的财务制度;汇总全区外贸、三资、境外、旅游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财务决算;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参与外经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审批,落实财政部门配套资金,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行政事业财务股(负责人:李亦源,联系电话:0595-22355798)承担所负责部门(单位)预算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区本级相关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相关财政政策及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健等部门专项资金;审核和批复所负责的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参与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参与制定与工资及收入分配有关的津贴、补贴、奖金标准;参与制定涉及离退休及职工福利保险待遇的有关制度;承担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受理区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承办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承办区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等工作;提出相关财政社保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离休干部“两费”、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绩效会计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刘水园、曾国达,联系电话:0595-22355841、0595-22355801)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与绩效管理有关的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等相关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区级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和再评价,反馈并提出结果应用的建议;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中介库,组织并监督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务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受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各类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监督检查本局各股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指导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组织和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管理和指导本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会计业务培训,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按规定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

(七)金融股(负责人:李冰心,联系电话:0595-22355030)。负责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拟订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与在鲤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协调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推动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协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负责对相关准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发展的具体工作;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下属事业单位:

  (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人:吴玉分,联系电话:0595-22355262承担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办理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汇总和清算等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鲤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郑向军联系电话:0595-22355791)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整合、运营、出租、处置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日常统计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鲤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吴福琳联系电话:0595-22355730)承担全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技术性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