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预算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进一步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有关预算主管部门应不折不扣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已填报预留份额未采购的预算单位应加快采购执行进度,已产生交易订单应按约定验货验票后及时结清货款,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尽早完成整个采购流程。所有订单务必在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上述任务。各有关预算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督促所属预算单位不折不扣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采购任务。
附件:区直预算主管单位未完成2024年度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明细表(截至11月18日)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