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粮食收购政策,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种粮群众利益,根据《鲤城区2024年秋粮收购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区发改局、农水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对2024年我区秋粮收购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组实地走访检查我区粮食收购备案企业,并深入到常泰街道华星社区群众的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调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粮食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粮食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是否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情况。
经检查走访,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未在我区开展收购作业,无粮食收购企业在我区开展订单收购或市场化收购业务。我区种粮群众种植粮食面积较小、产量有限,种粮群众收获的秋粮作物主要满足自家口粮需求、未对外出售。
二、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及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等宣传教育,帮助种粮群众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提升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区发改局将加强与区农水局、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保护种粮群众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