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每年需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1)《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3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文件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鲤城区发改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25年1月3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2350386。
-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