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关于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技术 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时间:2024-06-27 17:23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关于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技术

服务的二次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泉鲤政办〔202042号)进行修订。项目涉及资料收集、文本编制、技术审查汇报及组织评审会会务等相关工作。现就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各编制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价格

    根据一次询价结果,采购价格控制在6万元以内。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根据《泉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的相关内容,结合鲤城区的实际情况对《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泉鲤政办〔202042号)进行修订

2、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及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

3、服务标准: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并通过评审会评审。

4、服务期限:2024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团队应该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环保类高级工程师)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鲤城区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5、甲方和服务团队双方共同组成规划项目组调研时,调研费用由服务团队承担。

6、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专家评审、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及符合报价要求的声明函。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方应于202474日(星期)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506,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石华,联系电话:0595-22355762

电子邮箱:lcqhwb@126.com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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