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鲤城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05 09:29 浏览量:20

  202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为指导,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依法治理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现将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由2名同志具体负责普法宣教工作,成立了 “85”宣传队,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

  二、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新出台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自学、集中讲座、网上远程培训等方式,进行日常的学法用法活动。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在编人员已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执法大练兵”“环境监测大比武”活动,开展“全员亮剑 比学赶超”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清单,定期考核评估,运用微信群第一时间“比学晒绩”,不断强化人员理论素养、办案能力,有效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整体水平。2024年10月,鲤城代表队参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技能竞赛,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缜密的案卷评查表现和过硬的现场执法能力,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执法人员分获个人一等奖三等奖;1名个人获评鲤城区“担当者”干部。

  三、加强环境宣教,提高环保公众参与度

  一是加强日常宣传。依托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拓宽宣传面,围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生态文明理念、环境政策解读进行常态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1-11月“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303篇、发布环保工作信息109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154篇次。二是丰富活动宣传。结合低碳日、生态日等环保节日发动辖区各街道筹备“环保进社区”宣传活动,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8场次;精心策划举办六五环境日鲤城主会场宣传活动,组织“与鲤共生·自然有灵”主题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寻找生态的‘鲤’物”城市美好生态艺术展,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2843件,出展期间吸引群众参观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7400余份。三是引导公众参与。深入推进环保公众参与,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6场次,现场答疑解惑,拉近公众与环境保护的距离,吸引公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四是推动示范创建。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低碳试点创建工作,推动2个市级低碳试点、9个区级低碳社区创建,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四、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中心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责任制,办案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鞭策行政执法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求真务实,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正确行使执法权,自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规范管理,公开公正。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为保证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制订了有关环保审批申请流程表,全面公开环保依据的政策、法规,把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内容、依据及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排污收费、环境行政处罚等采用简便有效的公开载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在办公室外墙设立公示栏,将职责和工作形态上墙,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向社会聘请行风评议督察员,随时听取督察员对环境管理和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于2016年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代理行政诉讼复议等事务。

  三是加强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环境要素保障。1-11月共办理环评审批28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8件,排污许可证21件,排污登记40件,会商会审、多评合一23件,各类审批提交事项办结率100%。深挖减排潜力,审核排污权交易申请企业16家,累计批复挥发性有机物指标8.17923吨,为项目顺利落地提供总量支撑。二是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坚持重点项目环评跟踪服务联系机制,发放审批服务单,全区65个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58个(含环评豁免48个)。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查摆政务服务窗口及行政审批服务质效突出问题及潜在廉政风险,形成问题清单,逐项立整立改,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轻骑兵”“大篷车”下一线、走基层协调服务活动,走访企业8家、解决问题5个;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5家,先后免除现场执法检查企业2家次,指导帮扶2家次。四是优化企业自行监测管理。依托“污染源监测管理系统”加强排污单位监管,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134家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在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尽可能减少企业负担,备案131家,完成率97.8%。五是优化企业监督管理。实行帮督一体、疏堵结合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措施,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在生态环境方面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深化对企业的包容审慎监管,用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为知错能改、知错就改、符合规定的轻微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机会。

  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信访调处化解。开展信访投诉减量增效攻坚提升行动,坚持领导包案、对接联动,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投诉件办理机制和领导包案制度。今年来,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件149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全链条环境监管、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2024年“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监督帮扶,扎实开展“两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案件办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1-11月,排查企业391家次,责令整改3家次,实施行政处罚22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1件),不予处罚3件,罚款178.096万元,没收违地法所得1.9688万元,推动全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管控。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应急防控能力2024年度提升攻坚、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完成纳入全市突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目标清单的4家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数4个,整改率100%;完成辖区涉高风险、核技术利用、涉危险废物、加油站以及南高渠鲤城段等30个排查目标清单的排查整治,形成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台账,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安全隐患问题11个,行政处罚2起。四是加强环境应急演练。督促38家企业自行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11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组织鲤城区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和实战应急演练工作。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召开2024年生态环保领域“两法衔接”联席会,总结交流了2024年在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实践中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的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

  六、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鲤城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风险防控和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环境教育,提高从业能力和水平。将环境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区委中心组学习等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各类业务培训和业务能力测试,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应对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引导带领作用。建立和完善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的宣传引导作用,如开展环保培训讲座、环保知识竞赛、环保书画比赛、植树造林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三)依托“六·五”等环保节日,持续开展日常宣传。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学校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并依托环保局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环保简报等环境宣传主阵地,以及各大新闻媒体,及时反映辖区环保工作动态,并利用大型广告牌、悬挂式标语、社区环保宣传栏等载体,营造浓厚环保宣传氛围。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