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联动 打击非法排污——鲤城区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2-08-09 09:25 浏览量:1

  近日,鲤城生态环境局接举报称,连续降雨后常泰街道南环路某处路面污水井有蓝绿色污水外溢,涉嫌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鲤城生态环境局对此高度重视,随即启动鲤城区生态环保领域执法联席会机制,牵头成立了由鲤城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和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要案专班,迅速摸排污染源头。

  要案专班集中组织联合摸排、调查、执法行动。鲤城区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对事发地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执法人员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多功能水质快速检测仪,沿南环路冒出蓝绿色污水的污水井上游开展摸排行动,逐一撬开污水井盖,对污水井内污水的色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等项目开展应急监测,历经一个多小时的奋战,最终锁定污染源——某印花有限公司。

  案发时,当事人正在生产,洗版工艺正常运行,洗版洗桶废水统一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后,配套的废水治理设施未运行,处理池水量未发生变化。执法人员沿着排水管道反复排查,于污泥干化池底部发现一私设非法排污暗管,暗管上方用砂土覆盖隐蔽。经查,当事人在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底部挖孔,使用PVC管连接原规范化排放口排水PVC管,造成洗版洗桶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由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排入车间东侧门污水井,经厂区三化厕排至厂大门口马路污水井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经监测,当事人外排污水超过GB8978-1996《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排放标准。鲤城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当事人违法排污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停产整治,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拘留。

  本案中,鲤城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联席会为基础,统筹各部门执法力量,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周密部署摸排执法方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专业技术和公安机关侦察手段优势,加强污水溢流调查取证过程中的技术支撑。对溢流污水进行应急采样监测,分析污水污染物成分,结合污水管道走向、周边企业分布、历史案件查处情况、社区环保网格员报告等相关线索,排查污水溢出点周边是否存在无证排污、超标排污、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况,重点核查污水溢出点上游涉水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管理情况,迅速摸排出污染源头,综合运用停产整治、移送治安拘留等配套办法,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震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