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加强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大气污染防治
时间:2024-04-09 17:11 浏览量:1

  为减少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焚烧金纸及燃香导致的颗粒物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4月份,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联合鲤城区民宗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颗粒物污染精细化、常态化管控,建立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大气应急管控机制。

  一是分区管控,加强日常引导。在尊重广大人民群众传统信俗习惯基础上加强引导,鲤城辖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老城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推行禁止焚烧金纸,江南新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尽量少烧金纸;积极实行“文明敬香”,倡导礼敬三支清香,禁止烧“高香”、“头香”,尽量免费为群众提供无硫无烟香,全面推广使用环保香。

  二是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压实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街道、社区网格管理责任,将日常管理精细到社区。全区24个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均明确具体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人,街道、社区监督管理责任人。

  三是紧盯重点,强化应急响应。以老城区为重点区域,春节、元宵、天公生(正月初九)等民俗传统节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大气应急管控,街道、社区加强对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巡查,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金纸行为;各宗教活动场所劝导信众不烧金纸,收集信众自发携带的金纸,专人管理香炉,香插完即收,及时掐灭;鲤城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民宗局开展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项大气应急管控措施。

  四是凝聚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全民参与、全域治理,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合力,利用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栏、通告、LED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清新、环保、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