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19-09-30 10:36 浏览量:1

   

  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19930日—10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666

  三、建设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666

   资:100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00m2

  工作制度:8小时作业,年运营天数300

  员工人数:员工人数1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35.5吨。

  2)噪声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3)废气

  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实验室检测化验、配制溶液产生少量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塑料管道收集后经“酸碱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酸雾、甲醛、甲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二硫化碳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实验室药品废液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于20190113日在福建环保网对本项目进行环评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于2019813日通过福建环保网站(http://www.fjhb.org)向公众发布第二次公示,发布环评报告全本。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