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钣金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钣金喷漆)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钣金喷漆)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海西汽配城中爵二手车市场C区10号店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钣金喷漆)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友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海西汽配城中爵二手车市场C区10号店
总 投 资:8万元
建设规模: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311.34㎡
生产规模:年维修汽车100辆
职工人数:职工4人,均不住厂区内,不设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作业。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达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91.8吨。
(2)废气
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①项目喷烤漆工序在密闭式的喷漆房中进行,喷烤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②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同步一体化的吸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
(3)噪声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喷枪、空压机、钣金修复机、打磨抛光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
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原料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清理三级隔油沉砂池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二次信息公示(第一次: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第二次: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7日)。在二次网上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